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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23 四川省查看:853 评论:5

最近收到一个审查意见,里面的对比文件1让我比较恼火。大概是这样,对比文件1的权利要求1中声称其采用的原料包括多元醇,但是,从其从权来看,其采用的原料是多元酸,同时其所有的实施例中采用的也是多元酸。查了一下对比文件1的授权版本,其也是把授权版本中的多元醇改为了多元酸。
然后审查员就说,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多元醇,然后怎样怎样,对比下来就没有创造性。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有没有其余的解决方法呢?主要是目前已经下了二通了,审查员还是相同的说法(当然没有考虑其余的点,目前想要知道的就是这一个地方有没有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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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哈哈,不懂什么是多元醇什么是多元酸,但是你可以把这些给审查员说,有时候审查员的水平确实很一般

    2021/12/23 10:1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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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3 10:14:38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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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这么执拗的审查员,只好通过复审

    2021/12/23 10:2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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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3 10:33:50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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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权利要求只要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且审查员用的是权利要求的方案进行评述就没有问题,除非你能证明权利要求的多元醇是明显的错别字。

    2021/12/23 10:4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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