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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使用对比文件不适格来进行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0 湖北省查看:866 评论:7

轮胎内的轮毂电机与轮毂电机驱动相连”这是对比文件里的一句话(除了这句,没有其它的地方对轮毂电机的驱动过程、装配方式和密封结构进行描述),审查员用它作为启示来评述我的文件的驱动部分;我能不能以对比文件公开不充分和不具有实用性,说明对比文件不适格?
另外,还能在哪些情况下能用不适格来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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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咋每个人回答咧?我顶顶

    2021/12/13 16:21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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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能。你这样答就是跟审查员吵架,对你的答复没有帮助。答复的套路就是,紧跟三步法,锁定区别特征,论述区别特征在本发明中的作用,以及为什么对比文件2、3等等中没有给出相关技术启示。
    所以最多就只是说对比文件实质上没有给出技术启示,以及理由。。。不要跟审查员对杠。

    2021/12/13 17:0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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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4 09:49:44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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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4 10:12:4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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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5 09:53:07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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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无论对比文件是不是专利文献,在它成为对比文件的时候就只剩下文献属性了,和其他的书籍、文章材料没有区别,你不能用专利的实用性和公开是否充分来评价对比文件。     如果你觉得对比文件和你的申请文件原理不同,或者根据对比文件的上下文不能判断其工作原理,直接从技术方面陈述理由就行了,别把它当个专利来评价

    2021/12/15 08:48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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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5 09:52:56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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