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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北京市查看:939 评论:0



各位考生:

2020年乌鲁木齐考点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5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期间乌鲁木齐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01

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起,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于考试前14天时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一日一测,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情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未及时申领健康码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02

考生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28天内境外旅居史。应避免或减少出差、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参加考试。

03

考生应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提前了解考站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要做好赴考期间及考试过程的个人卫生防护,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04

考生应至少提前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保持间隔,防止拥挤聚集;考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05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考试领导小组报告,且持“健康通行码”和7日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06

考生考试当日,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站,考生进入考站时必须携带、出示以下资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2)准考证;(3)“健康通行码”绿码;(4)14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体温超过37.3°C的考生经复检仍超过37.3°C;

(2)“健康通行码”为非绿码;

(3)未提供14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4)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28天内境外旅居史;

(5)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14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6)经过健康数据对比筛查不符合参考条件的考生。

07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08

考试结束后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考生保持安全距离逐个离场。

09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新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新疆市场监管 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104/e76fc2ae0497447da846ca37ef51d8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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