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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进中国的主动修改可以修改发明名称和说明书以及摘要吗

发布时间:2021.03.23 北京市查看:1678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49rimi 于 2021-3-23 17:36 编辑

如题,PCT进中国,申请人想要在申请同时进行主动修改,但修改的内容包括说明书的发明名称、说明书中的很少一部分内容、权利要求书以及根据权利要求书修改的摘要内容的修改,这样做是否可以?是否会有超范围问题?

说明书是将“一个以上的”A修改为“多个”A,这样是否超范围?发明名称可否在主动修改时进行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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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8/41条想改什么改什么。摘要这种东西没有改的必要。超不超范围得具体判断了,加东西也得看以前是否记载了,有些加了不超范围,有些不能加。一个以上改多个,我认为没有必要,个人认为倒是不超范围(审查员指出超范围也能理解),但是改完之后不清楚。

    2021/03/23 22:58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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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嗯 一个以上修改为多个个人认为没问题。发明名称可以改,就是最好将权利要求说明书摘要中的标的都改掉


    嗯也可以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后再改 就可以不提28/41了。

    2021/03/24 08: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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