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结构+方法+虚拟装置的写法疑问?
发布时间:2021.01.19 陕西省查看:2594 评论:10
就是对于可能需要按照“实体结构侧+方法侧+虚拟装置侧”来进行撰写的专利,各位一般如何处理的?感觉实体结构侧权利要求中有些部件的命名、方法侧权利要求中对这些部件的调用、虚拟装置侧权利要求中的模块命名会发生冲突。
还有写了实体结构+方法,还有必要写虚拟装置吗?或者写了方法+虚拟装置,还有必要写实体结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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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卿
[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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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阿斗
2021/01/19 11:42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中卿
2021/01/19 14:31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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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14:56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中卿
这也是一直困惑我的一点,之前处理的电学都是方法+虚拟装置,也处理过结构+方法,但混到一起,就有点迷惑了,毕竟结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装置”,这样写到一起感觉重复了。
2021/01/19 15:04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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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15:36 [来自浙江省]
1 举报中卿
恩恩,您举得这个例子相当于是把控制器和单车锁组件分开,控制器是控制装置,单车锁是执行装置,这样的理解对吗? 然后我现在面对的问题是这样的:控制装置和执行装置是集成在一起的,还是以单车锁组件和控制器为例,单车锁现在就是一整套装置,里面集成有控制器和锁。这种情况下,
在写结构侧的时候:一种单车锁,包括锁和控制器,控制器用于:...。
在写方法侧的时候:一种解锁方法,应用于单车锁中的控制器,所述单车锁还包括锁,所述解锁方法包括:...。
然后我再写装置侧的时候,就成这样了:一种解锁装置,包括XX模块。
总感觉这样很奇怪。
2021/01/19 16:01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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