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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组合物开放式写权书,说明书一定要加其它组分吗?

发布时间:2020.08.13 广东省查看:1785 评论:2

      比如权利要求组合物A+B+C,如果说明书中实际上没有描述除此之外的组分,就不能实用开放式权利要求吗?
     我感觉我所写的化学权利要求都是采取的开放式写法,而且说明书也没有加入其它组分,这样写都是错的?


      上述第一段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4.2.1里面的原话,也就是第279页第三段的原话。

标签: 说明书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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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第一段里面有错别字,“实用”改为“使用”

    2020/08/13 09: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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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根据公知常识 都知道确实能够加入其它组分的  开放式就没毛病 反之就要用封闭式  开放式比较稳妥 既能确保保护范围 又有缩小保护范围以求得授权的退路 没毛病

    2020/08/13 10: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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