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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5 重庆市查看:1195 评论:4
标签: 实务 现有技术 备考 专考
评论列表
黑娃
2019/09/25 10:56 [来自福建省]
touch0413
黑娃 发表于 5?小时前
2019/09/25 16:24 [来自重庆市]
cscathy
touch0413 发表于 5?小时前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项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是对比文件技术方案中所有技术特征的子集,就认为该权利要求落入了对比文件的保护范围。刚好和判定侵权的原则相反。
2019/09/25 22:02 [来自天津市]
touch0413 发表于 2019-9-25 16:24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项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是对比文件技术方案中所有技术特征的子集,就认为该权利要 ...
2019/09/26 08:31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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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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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领技
2024-04-27 09:36:43
知识产权行业是暖春还是凛冬?
同哥
2024-04-12 09:27:14
好家伙,,好家伙,,这是要把人拉跑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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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娃
1.“在检索时,审查员应当注意现有技术中专利文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专利文献的说明书(及其附图) 的内容,而不应仅将注意力放在权利要求书上,应当将要检索的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与有关的现有技术中专利文献所公开的内容进行对比。”
2.“引用的对比文件可以是一份,也可以是数份;所引用的内容可以是每份对比文件的全部内容, 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对比文件是客观存在的技术资料。引用对比文件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时,应当以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为准。该技术内容不仅包括明确记载在对比文件中的内容,而且包括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隐含的且可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但是,不得随意将对比文件的内容扩大或缩小。另外,对比文件中包括附图的,也可以引用附图。但是,审查员在引用附图时必须注意,只有能够从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特征才属于公开的内容,由附图中推测的内容,或者无文字说明、仅仅是从附图中测量得出的尺寸及其关系,不应当作为已公开的内容。”
2019/09/25 10:56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touch0413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项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是对比文件技术方案中所有技术特征的子集,就认为该权利要求落入了对比文件的保护范围。刚好和判定侵权的原则相反。
2019/09/25 16:24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cscathy
我会让你理解的一样,也等待有人指导
2019/09/25 22:0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黑娃
那就拎出来分开讨论好了,觉得我说的不对的欢迎批评。
1,判断现有技术,理所应当的,权要技术特征是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即缺乏新颖性,意味着现有技术应当包含了权要技术特征(粗浅说法,可能不够严谨),意思和你理解的子集一样。但是对比文件未必是专利,现有技术涵盖方方面面,所以不能说是对比文件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是和权利挂钩的,现有技术未必有权利。
2,判定侵权,是指产品或者技术方法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这里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如果产品形成了申请文件待申请,就用权要的技术特征作对比,如果只是产品,则针对产品分析技术特征做侵权对比。
2019/09/26 08:31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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