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用新型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江苏省查看:2980 评论:17
求教:本人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经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缴纳了385元的办登费用,但现在我不想让此实用新型公告成为现有技术,不知有何办理挽救?有谁有过类似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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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xsj12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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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2015/01/21 12:3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这个方法我没有试验过,不知能不能成功,不过我也没有得到明确不能这么干的消息。
2015/01/21 15:1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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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17:1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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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17:3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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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并且申请人已经办理了
登记手续的,审查员应当针对在后申请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通知书。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只审查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主
题是否明显不相关,不审查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实质内容是
否一致。当其申请的主题明显不相关时,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
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2015/01/21 20:3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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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21:1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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